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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汝州商人送锦旗,法官不抽一根烟一月追回欠款?

发布时间:2025-06-05 22:21|栏目: 政务服务 |浏览次数:

8月20日,汝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内洋溢着欢快的气氛汝州市汝南办事处,一位轮胎经销商向于延鹏法官赠送了一面锦旗。在短短一个月内,法院的努力使得该经销商七年前所欠的款项得到了全部追回。这一显著成果归功于法院实施的一系列强有力的执行手段,充分展现了司法的权威与公正。

送旗致谢

8月20日,上午时段,汝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二楼洋溢着热烈氛围。一名在汝南地区长期从事轮胎销售与维修生意的商人郭某,手持一面绣有“廉洁奉公,公正司法”字样的锦旗,满怀感激之情,专程前来拜访延鹏法官。他紧握法官的手,情绪激动地表示:“自七年前债务纠纷始,我追讨了五年时间,诉讼过程持续了一年有余。”令人感到意外的是,执行局仅用一个月时间便协助我成功追回了款项;更令人敬佩的是,他们不仅没有收取任何费用,对此我内心充满了感激之情。

欠款缘由

郭某,来自汝州市汝南办事处,长期从事轮胎销售工作。自2011年开始,汝南办事处某村委会成立了“三通”车队,该车队主要负责货物运输,其车辆常常前往郭某的店铺进行轮胎的更换与维修。截至2013年3月,车队共出具了29张欠条,累积欠款金额达到了139750元。随后,村委会的人事变动频繁,导致郭某追讨欠款的过程变得异常艰难。

诉讼之路

郭某在追讨欠款未果后,决定将村委会诉诸法律。经过一年多的司法程序,2018年,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做出裁决,判决汝州市汝南街道办事处管理的某村民委员会需向郭某偿还139750元欠款。郭某原本期待着胜诉后能顺利收回欠款,但出乎意料的是,他在执行阶段也遇到了不少难题。

执行发力

汝州法院执行案件_汝州市汝南办事处_村委会欠款执行

2018年7月24日,汝州法院受理了一宗执行案件。经调查,发现该案涉及的村委会曾获评文明村称号。执行人员据此信息,迅速向村干部发出通知,要求其立即履行职责。同时,执行人员明确告知,若未按时履行,将产生不良信用记录,并可能对文明村资格的复审造成不利影响。村干部们意识到情况的严重性,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立即赶往法院,归还了所欠款项。

联动措施

汝州法院已经出台了相应的措施。在2015年5月,该法院与汝州市文明委联合发布了一项文件,文件中明确规定,失信被执行人所属的单位、社区以及村镇不得参与文明评选,同时,对于已经获得文明称号的个人,将予以剥夺称号。法院及时将那些失信的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并且通过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平台,以及区域内车载电视、广场大屏幕以及社区宣传栏等多种途径进行了公开的通报,从而有效地营造了强烈的舆论氛围。

执行成效

目前,郭某案件在汝州法院执行工作中展现了显著成效。通过运用多种协同执行策略汝州市汝南办事处,法院有效地彰显了判决的权威性,让公众深刻体会到了法院在解决“执行难”问题上的决心。郭某收到款项后,法院工作人员承诺将加大执行力度,确保更多已生效判决能够得到切实执行。

汝州法院实施的系列举措显著提升了司法执行的效率。这种将执行任务与文明评选相融合的做法,是否适合在更多地区推广,引发了公众的广泛热议。我们热切邀请广大读者在评论区分享您的看法,并期待您对本文给予点赞与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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