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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汝州市这场活动究竟讲了啥?关乎行政执法

发布时间:2025-06-06 10:22|栏目: 新闻动态 |浏览次数:

1月26日上午,在汝州市,一场别开生面的活动于市交通运输局正式开启。这是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翘首以盼的服务型行政执法“微宣讲、走基层”活动的首场活动,为行政执法领域注入了新的法治活力。

活动开场

1月26日,上午时分,汝州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选定市交通运输局作为活动地点,标志着今年首场服务型行政执法“微宣讲、走基层”活动的正式启动。在活动现场,汝州市交通运输局的全体行政执法人员汇聚一堂,共同参与了汝州市司法局政策法规及依法行政指导科科长杜高峰的生动宣讲。众人端坐正身,视线集中投向讲台,流露出对提高个人执法能力的强烈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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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讲目的

汝州市正致力于打造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而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是这一过程中的关键环节。为此,该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推动服务型行政执法的建设,严格按照法治社会建设的总体部署,依据之前制定的服务型行政执法“微宣讲、走基层”活动方案,展开了本次行动。宣讲的目的是确保执法人员能够精确理解法律的规定汝州市政府官网,并在执行职务时,依据法律,秉持为民服务的原则。

活动背景

杜高峰科长在宣讲会上首先阐述了我省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微宣讲、走基层”活动的背景情况。这一活动顺应法治社会进步的潮流而产生,被视为提高行政执法效率、破解执法困境的关键措施。活动已在全省范围内广泛推广实施,其目的是更新执法观念,革新执法手段,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和具有服务性。

案例分析

在宣讲会上,杜科长对省、平顶山市及汝州市的若干典型事例进行了深入剖析。他逐一阐释了案例中执法人员采取的执法手段、面临的挑战以及最终的处置成效。通过这种深入浅出的案例解读,使在场的行政执法人员对服务型行政执法的必要性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该行政处罚通过合理运用首次违法免罚机制,不仅有效纠正了违法行为,同时赢得了当事人的认同与协作,从而在执法与社会效益之间达成了和谐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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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讲解

杜科长在讲座中不仅对案例分析进行了深入剖析,而且对服务型行政执法的属性与规范进行了全面阐述。他特别提及了《行政处罚法》中关于首次违法免于处罚、责令改正等条款,并着重指出这些内容对于服务型行政执法在理论层面的前瞻性和在实际操作中的适用性。杜科长强调,服务型行政执法不仅需要执法人员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还应在执法实践中展现出服务精神,实现教育引导与处罚手段的有机结合。在处理轻微违法行为的过程中,应当首先考虑使用教育、告诫等非强制性的方法,以促使当事人主动遵守法律法规。

活动反响

宣讲会现场氛围活跃,与会者全神贯注聆听,并频繁提问,与杜科长展开互动对话。众多执法人员反馈,经过这次宣讲,他们对服务导向的行政执法有了更为深刻和全面的把握与洞察。年轻执法人员感慨地说:“先前仅知晓依照程序执行职务,而今方悟得执法领域内蕴含着众多技巧与知识。未来汝州市政府官网,我将严格遵循规定,将服务导向的执法理念融入日常工作中。”

汝州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计划在后续工作中,对服务型行政执法的“微宣讲、走基层”活动进行深化。该活动旨在确保行政执法在全市范围内既展现出强大的执行力,又不失人文关怀。我们诚挚邀请读者在评论区留下您的见解,同时欢迎点赞和转发本文,共同关注汝州市法治建设的最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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